旺扎上尊金剛法曼擇決法會擇出佛陀真身 (台灣時報)
關於“第三世多杰羌佛”佛號的說明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由全球佛教出版社和世界法音出版社出版的《多杰羌佛第三世》記實一書在美國國會圖書館舉行了莊嚴隆重的首發儀式,美國國會圖書館並正式收藏此書,自此人們才知道原來一直廣受大家尊敬的義雲高大師、仰諤益西諾布大法王,被世界佛教各大教派的領袖或攝政王、大活佛行文認證,就是宇宙始祖報身佛多杰羌佛的第三世降世,佛號為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此,人們就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來稱呼了。這就猶如釋迦牟尼佛未成佛前,其名號為悉達多太子,但自釋迦牟尼佛成佛以後,就改稱“南無釋迦牟尼佛”了,所以,我們現在稱“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尤其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美國國會參議院第614號決議正式以His Holiness來冠名第三世多杰羌佛(即 H.H.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此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稱位已定性。而且,第三世多杰羌佛也是政府法定的名字,以前的“義雲高”和大師、總持大法王的尊稱已經不存在了。但是,這個新聞是在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佛號未公佈之前刊登的,那時人們還不瞭解佛陀的真正身份,所以,為了尊重歷史的真實,我們在新聞中仍然保留未法定第三世多杰羌佛稱號前所用的名字,但大家要清楚,除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字是合法的以外,在未法定之前的名字已經不存在了。
新聞請見以下連結和附件:
http://www.twtimes.com.tw/?page=news&nid=545275
〔本報訊〕西元二○一五年九月五日,在美國一場「金剛法曼擇決佛陀」的法會史無前例地在數十位藏密尊者、法王、仁波切與法師參與下舉行,由西藏大活佛,曾在西藏閉關四十六年,佛法證量為金釦三段,三星日月輪的旺扎大尊者主法,金剛法曼擇決出釋迦牟尼佛是真正的佛陀,第三世多杰羌佛是真正的佛陀,六祖大師慧能不是佛陀,是一位大菩薩轉世。
金剛法曼擇決法是怎樣等級的法會呢?根據召開兩場擇決佛陀真身法會的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的說明,金剛法曼擇決法是用來擇定一切聖者的真假、屬於勝義性的無上大法之一,在此世界中,祂與先知預言品列為擇決法之魁首,其次是勝義內密的「百法明門黑關擇決」法,再次為內密的打卦神諭,再其次才是外密的金瓶掣 籤、轉糌粑丸、觀湖認物等。該金剛法曼擇決和先知預言是「他」、「自」擇決法之頂首,此法至少必須大摩訶薩方能掌持,故決無巨聖之外的任何大法王、尊者們 持有,包括能作內密灌頂的教尊級大法王、大尊者也無資格掌持。莫知教尊說:「我雖然剛剛步入掌持內密灌頂之門,但是金剛法曼擇決法連邊都還沒有摸到,必須 是已經掌持到勝義內密灌頂并接近境行灌頂的道行才可以舉行金剛法曼擇決,否則是做夢也不可能的。」
為什麼要舉行這場金剛法曼擇決佛陀真身的法會呢?根據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的記實文字,其緣起是建立在世界上非常多 的佛教徒,想恭請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三年前返老回春的對比照片,但第三世多杰羌佛不同意,祂認為這是一個普通照片,大家拿去沒有任何意義,一直堅持到了三 年後的二○一五年,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好不容易做通了工作,第三世多杰羌佛才同意把祂的兩張照片不收分文捐贈給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但提出聯合國際世 界佛教總部只能低價給想要的人,不能以此照片盈利。二○一五年十月底,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向全世界發行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還老回春的對比照片,吉祥殊 勝,法喜充滿。
可惜的是,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照片底端注上了文說,要求必須附在照片的下面,主題是說,祂是一個跟大家一樣的普通 人,不是聖人,沒有過人之處,祂不懂返老回春法,是一位長老給祂的一劑藥起的臨時現象。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說,事實上,我們很多人親眼見到,大法王中的 泰斗旺扎上尊就曾經當眾修法加持,僅僅十幾分鐘,就讓六十餘歲的老人回春到了三十歲左右,旺扎上尊以此來證明佛法裡就是有返老回春法的事實,上尊說:「佛陀師父是宇宙,我只是一塊小石粒子,我都能加持行人臨時的返老回春,羌佛高過我百千萬倍的道行,你們能相信佛陀師父是普通人嗎?」旺扎上尊儘管證明了,但 是鑒於佛陀說出祂是與大家一樣的普通人這種話以後,造成世界上非常多的善根聰慧差一點的佛弟子們感到彷徨不知所措,無法決意,十分壓力,大家一致認為,從 科學和因果的角度來看,在這世界上哪裡有十幾分鐘的時間就突然五官全部更新返老回春的神藥呢?而且三年已經過去了,羌佛的臉上照常沒有一條皺紋,潔嫩肌膚 白裡透紅,美艷英俊莊嚴,這除了佛陀,哪裡是菩薩能有此極美殊勝呢?藥物又焉能為之?更況僅憑羌佛顯密圓通、五明登峰的成就,在佛史上就找不到哪一位聖者 能與之品評的,查史、上網,詳找之後確實一個也找不出來!羌佛怎麼沒有過人之處?普通人更是連羌佛的邊際都不著,羌佛怎麼會是普通人呢?但另一方面,因為 是佛陀講的話,難道不聽嗎?為此,愚迷者一頭霧水,不知該如何辦?造成行人們這種壓力後,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經研究決定,為了給佛教徒們一個正確的答 復,為了利益眾生,只能對佛陀行之不恭了。由金釦三段以上巨聖德旺扎上尊主持金剛法曼,修法擇決真假佛陀的本源。很多行人為此想了解金剛法曼擇決佛陀的法 會狀況。現報導如下:
二○一五年九月五日,歷史上神聖莊嚴的以「金剛法曼法擇決」佛陀大法會再次拉開了序幕,旺扎上尊聖駕親臨壇城,與在場迎接,禮敬現觀作證的大聖德莫知教尊和聯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主席祿東贊法王、總部秘書長開初孺尊、國際佛教僧尼總會總住持證達上人、阿寇拉摩大活佛等幾 十名高僧、仁波且、大德相互合掌道安後升座法臺。
為了公正面對,首先擇決印證的是南無釋迦牟尼佛,法章上寫道:「敬祈擇決印證 釋迦牟尼佛如果是真正佛陀,依法髮曼加冠,若不是真正佛陀,不予加冠」。先將釋迦牟尼佛像放在一普通的四條腳的棕黑色平板桌子上,再捻一撮恆河砂,其色澤 為淡駝絨色,放在釋迦牟尼佛佛像頭頂髮處。經旺扎上尊在約四米遠的法臺上開始作法,敲響木魚、搖鈴、打杵、手印、頌咒,燒了十二道黃文書後,大家就在眼面 前看到,果然放在佛頂髮處的恆河砂開始散開來,神變莫測,而每一粒砂此時都有了生命,各自行動神變成立體的髮絲狀髮冠,非常自然美妙地直立在釋迦牟尼佛的 頭頂上,現出佛陀頂髻髮曼加冠,當場印證了南無釋迦牟尼佛是真正的佛陀。緊接著在同一張桌臺上,擇決的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法章上寫著「敬祈擇決印證 第三世多杰羌佛如果是始祖報身佛多杰羌佛應世,依法髮曼加冠,如果不是真正佛陀,不予加冠」,果然在旺扎上尊如前無二修法,最後燒完了十二道文書後,原本 平捻在第三世多杰羌佛頭頂髮上的淡駝絨色恆河砂,突然神變長高,每粒細砂相互連接成線條絲狀的頭髮絲在空中立起不倒,很快自動打成了髮曼,第三世多杰羌佛 像戴上了立體的佛陀頂髻髮冠,印證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是真正的佛陀應世!最後擇決的是印證禪宗六祖慧能大師是否為佛陀化身,法章上寫到「敬祈擇決印證 六祖慧能如果是佛陀化身 依法髮曼加冠,如果不是佛陀化身,不予加冠」,結果旺扎上尊如前修法後,最後燒了十二道文書,大家看到捻在慧能祖師頭頂上的淡駝絨色恆河砂紋絲不動,沒有 任何變化,終結印證出了慧能祖師不是佛陀化身。然後只得降級,再接著擇決慧能祖師是不是大菩薩轉世,法章上寫道:「敬祈擇決印證 六祖慧能如果是大菩薩轉世者,依法髮曼加冠,若不夠菩薩資格,不予加冠」,經旺扎上尊修法後,果然慧能大師的頭上戴上了法冠,石砂變成了髮冠,但是因為慧能祖師並不是佛陀或等妙覺菩薩,所以依法規其恆河砂化顯的髮冠不是立向空中的,而是平面的,但是非常自然天成結構,絕非人力可為。
兩場法會歷時五個多小時。為明瞭金剛法曼擇決加冠的殊勝和真實無比性,每一位參加法會會的尊者、法王、仁波切、大法師,法師、大居士等人,每一人都參加一 項用恆河砂加冠法像的測驗,結果,不論是金釦二段、金扣一段、藍釦三段的聖德,在現場都沒有一個有能力讓恆河砂加冠佛像,毫無神變佛力,證明這金剛法曼擇 決大法,除了金扣三段,三星日月輪以上的巨聖德能修,餘下的皆不具修成的道行。
旺扎上尊對此場修法非常自責,他說他修為膚淺,無功無德,是自身業力所造成,沒有把擇決法修圓滿。其實是在法會過程中,觀禮中的有極少數幾個人,業力浮 現,亂律殿堂,見境之下興奮難控,大吼大叫,你推我拉,造成輕慢聖法,未能達到徹底殊勝,因此旺扎上尊下決心修第二場法會。第二場法會由祿東贊法王代旺扎 上尊作了紀律規定,宣佈在場諸人可以近前觀看,但不准與會者高聲喧嘩、推拉他人,只能一心恭敬,近前展觀。果然一經旺扎上尊作法,第二場的法會圓滿成功, 殊勝無比,再次印證了釋迦牟尼佛是真正佛陀,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始祖佛多杰羌佛應世,捻在頭頂的淡駝絨色恆河砂神變莫測,從散髮冠到披頭髮冠,從粗毛冠變成 細毛冠,砂與砂之間空白空間之間或疏或密,該留空間的地方,砂絕不站在那裡,也絕不會大家擁擠在一堆,每一粒砂都有獨立的生命,有的行走其快無比,剎那到 位,有的漫步行走,有的轉彎道而行,有的走過頭又反折回來,有的從下爬到頂上,一顆接一顆,變成一條一條的髮絲,直立上空而不倒,神奇到了極點,最終打髻 成為圓滿的佛陀報身冠。當旺扎上尊一彈手印,突然髮絲倒下成了砂堆,髮絲蹤影全無,上尊法旨把此恆河沙(作法後成了金剛砂)分發給在場諸人,每位參加法會 者都當場分到了呈現真身佛陀聖冠的金剛砂。
當時的狀況是,在同一桌子上、同一位子、同一樣修法、同樣的恆河砂,結果顯聖的三駕髮曼造型完全不同,一駕菩薩的平面冠,兩駕立體直向空中的佛陀髮冠,其形狀結構也完全不一樣。
當天參加法會的人都在以上引述的記實文中簽名發誓作了證的:「我們都參加了旺扎上尊主持的金剛法曼擇決佛陀法會,我們明信因果,以上所說真實不虛,沒有任何妄語。如果說假話欺騙大家,不僅不得成就,應該墮入三惡道,悲慘痛苦無比;如果以上所述都是實在的,祈願所有眾生都能學習到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和南無釋迦牟尼佛的如來正法,福慧圓滿,成就解脫,利益無量眾生。」
發佈日期: 2016-01-27 09:02:57